长丰县关于拟上报市委表彰对象的公示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市委在“七一”前将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根据市委组织部文件要求,全县各党(工)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推荐了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经征求意见、评审考察并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对拟表彰的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4名优秀共产党员、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和2名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予以公示:
一、拟表彰对象
(一)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
中共长丰县双墩镇委员会
中共长丰县杨庙镇委员会
中共长丰县庄墓镇委员会刘浅社区党总支
中共长丰县岗集镇委员会固力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
中共水湖镇委员会翰林社区党总支
(二)优秀共产党员(4名)
周鸿程 水湖镇派出所户籍民警
李广凯 长丰一中教师
郑自生 杨庙镇卫生院副院长
左家国 县信访局副局长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陶 元 岗集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吴佐娜 义井乡党委组织员
朱治新 合肥恒大江海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四)优秀乡镇党委书记
甄圣堂 下塘镇党委书记
(五)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
孙全德 陶楼乡陶西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广菊 双墩镇梁庄村党支部书记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5天,即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
三、公示说明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口头或书面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理单位负责为反映人保密。
2、凡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借公示之机捏造事实诬陷,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县委组织部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请县委研究,并报告市委。
4、公示来信来访接待室设在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电话:66671279。
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
2016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长丰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