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杜集镇: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

日期:2024/3/28 10:12:38     稿源:袁振     人气:14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长丰县杜集镇坚持党建引领,以镇党委搭台、村(社区)党组织领办、群众入股的形式,率先在东黄村、迎新村试点开展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不断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带动老百姓增收致富。

一是制定章程。召开村“两委”会议共同商讨,充分考虑本村土地、农机、人才、产业等资源优势,明确合作社类型和组织构架、确定股权设置、人股方式、盈余分配等事项。东黄村整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致富带头人、农户手中的农机资源,领办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将从农户手中流转的1300多亩闲置农田,托管给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形成资源高效利用、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发展新路径。迎新村学习芜湖市沈弄村先进做法,依托大自然村庄改造,结合本村草莓产业种植,因地制宜,领办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承接村内人居环境整治、田地服务等零星工程以及提供农产品代收、统销等服务,带动群众致富增收。

二是确定股权。召开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宣传合作社性质、介绍合作社章程、征求村民意见、动员党员群众参与、明确股东组成,最大程度让利于民。目前,吸纳股民26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占股53%,股民占股47%。

三是成立合作社。充分征求民情民意的基础上,整合特色资源,成立以“党组织+村集体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民”为模式的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通过召开设立大会、工商注册登记、发放股民证等方式,确保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把个体的农户组织起来、把分散的资源整合起来,采取股份合作、抱团发展、规模经营方式,建立群众与村集体连心、联利、连责的利益共同体,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基础,助力乡村振兴。(撰写人:张蔚;审核人:杨吉)


责任编辑:李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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