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介绍

组织部是县委主管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指导活动的开展、规划并协调县纪委、县委宣传部搞好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全县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2、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对县委管理的干部进行考察并提出任免、交流的意见,办理任免手续、工资、退(离)休的审批工作;负责部管干部的调配事宜;协助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有关部门管理有关干部。


3、贯彻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培养选拔年轻干部,负责全县组织、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研究全县党的组织、干部制度改革,并制定新的组织、干部和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县干部教育规划,培训科级干部、年轻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


4、负责县委及部管干部和部分同志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5、对全县退(离)休干部进行宏观管理,制定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县老干部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组织老干部日常活动。负责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老干部大学教学工作。负责协调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稳定老干部队伍。负责协调发挥老干部作用工作。


6、负责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拟订全县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的登记申报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实施公务员职务任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负责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辞职、退休退职审批工作;负责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辞退的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奖励工作;实施全县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申诉控告制度、惩戒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7、负责知识分子工作,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并为知识分子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8、负责县直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和县委部委办、人大、政协、纪检、检法、群团部门的正股级干部以及村党支部书记的宏观管理工作。


9、负责提出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所属基层党的机关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负责指导和检查所属机关党务工作,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负责协助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及所属基层党组织中股级以下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处理工作;指导机关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指导机关党组织妥善处理好不合格党员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好工作;负责抓好机关的计划生育工作;协助、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直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评议,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其任免提出意见或建议;审批所属机关党总支、支部和纪检工作的组织设置、书记、副书记的任免;指导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及时向县委反映部委办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文明机关的创建活动。


10、承担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及人才工作政策、法规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全县各部门有关人才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的备案管理;负责县级人才库的日常管理和优秀拔尖人才的选拔、培养、引进工作,并按政策落实重点人才的相关待遇;受理人才工作来信来访,协调处理人才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负责全县人才发展资金的日常管理,提出资金年度安排和使用计划;负责组织优秀专家开展活动,协调有关方面加强与重点人才的联系;负责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及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工作,具体落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决定;承担县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对享受政策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学者和科技人员的推荐工作。


11、组织县委管理和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的日常培训工作;组织科级后备干部和一定层次的青年干部的培训;负责制定全县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负责全县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


12、承办县委、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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