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义井镇:推进党组织领办合作社 走出乡村振兴“新路径”

日期:2024/4/11 17:01:23     稿源:李玥     人气:9

近年来,长丰县义井镇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目标,以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提升为举措,依托各村发展优势和特点,先后在红桥村、车王村、曹店村试点开展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模式,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打消顾虑,夯实思想根基“着力点”。一是外出观摩增信心。先后组织试点村党组织书记到芜湖县湾沚区六郎镇实地观摩学习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在典型中寻找差距、在学习中汲取真经、在先进中增长见识。二是镇村干部齐上阵。镇包联班子成员、组织委员到试点村召开“两委”会、板凳议事会,在合作社规范化运营过程中遇到问题一块研究、碰到难关一块攻克,为村干部、群众出主意、想办法,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探索实践路径。

发挥优势,绘好规范提升“作战图”。 探索“党组织带头运作、党员带头示范、群众自愿入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机制,形成“党组织+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进一步实现利益共享和多方共赢。红桥村依托“飞地”模式,强化“一村一品”建设,打造“红桥坊”大米和菜籽油两个特色品牌农产品合规入市销售,提高农产品市场化水平,提升农产品附加值。车王村因地制宜发展稻虾共养产业,带动稻虾米标准化种植向全链条、创品牌转变,提高产业服务水平。曹店村依托古槐种植专业合作社,以“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培养一批水芹、西蓝花生产技术人才,发展特色蔬菜种植业,创新经营模式,以人才振兴、产业振兴助力乡村振兴。

共同受益,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合作社章程明确纯收益分配比例采取“271”的模式,即20%作为合作社的发展资金、风险资金;70%按集体股、个人股等占股比例向成员进行分配;10%作为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奖励资金。一是使得群众真正受益。群众入股后,合作社将受益给入社群众分红,力争最大限度让利于民。二是使得合作社健康运行。合作社成立之初实行轻资产运行模式,做好原始积累,留存发展资金,避免造成经营风险。三是集体持续增收。深入推进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有效解决村集体收入少、增收渠道单一等问题,让村庄发展更有后劲、更有持续动力,让党组织书记更有干头、更有吸引力,让党支部更有凝聚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下一步,义井镇将继续保持奋进势头、压实各级责任,真正让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实体化运行趟开路子、走上正轨,从做活土地文章入手,走出一条共同富裕的乡村振兴新路径。(撰稿人:袁琳   审稿人:仇多宋)

责任编辑:李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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