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推、自荐提名科级干部职位人选的公告

日期:2012/2/16     稿源:长丰先锋网     人气:166
    为贯彻落实省委皖发〔2010〕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充分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真正将品德好、能力强、敢负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最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干部选拔出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推进长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县委决定:对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等13个科级职位拟任人选进行公推提名和干部自荐。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职位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县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局长、县物价局局长、县司法局局长、县旅游局局长(各1名);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兼第一副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2名);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5名,正科级)。计13个科级职位。     二、推荐方法及程序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推荐,推荐采取领导干部大会公推提名和干部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符合条件的干部,本人可从以上各职位中,选择1个职位,自荐为该职位的拟任人选。《自荐表》在本月20日下午5:30前送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电话:6683757,周六、周日也可送交),逾期不再受理。《自荐表》可从县政府网站、长丰先锋网下载。     召开县领导干部大会,公推提名各职位拟任人选。参会人员按各职位拟任人选的条件要求,分职位民主推荐拟任人选,每个职位仅限推荐1名拟任人选。     在公推和自荐的基础上,确定拟任人选考察对象。     三、拟任人选条件     (一)党政正职职位人选(6名)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县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局长、县物价局局长、县司法局局长、县旅游局局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兼第一副主席,计6个职位。     1、大专以上学历;     2、中共正式党员,三年以上党龄;     3、正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含保留职级待遇的干部),1957年3月以后出生;或现任县管领导班子副职领导干部(含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县直单位产业工会主席、原纪检组长),1962年3月以后出生,且任副职满二年以上(2010年2月以前任职)。     (二)工商联专职副主席(2名)     1、大专以上学历;     2、熟悉经济工作、企业情况,热心服务企业。     3、副科级以上干部;或现任单位中层正职,且任满三年以上(2009年2月以前任职);或现任科员职务,任职满五年以上(2007年2月以前任职)。     4、副科级以上干部,1962年3月以后出生;其他干部,1967年3月以后出生。     5、专职副主席中,党外干部不超过1名。     (三)派驻纪检组组长(5名)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公务员身份。     2、熟悉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能力强,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作风正派,能够严格要求自己。     3、正科级干部,或任副科职满二年以上的干部(2010年2月前任职),1962年3月以后出生。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广泛宣传,正面引导,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踊跃参加自荐。 附:《长丰县科级干部职位人选自荐表》(此表可从长丰先锋网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                                  2012年2月16日    
责任编辑:长丰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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